如果,没有兽耳就好了。她忍不住在心中抱怨,即便是郑先生的爱宠,也不代表整个社会对人形宠物的认同已经达到了主流
这是不可取代的,他美滋滋地笑了起来,眯着眼睛凑近了花束,这是“新娘”的捧花,听他们说,会有一枝花别在先生的衣服上。
白云不仅是体面的穿着西装,姿态也是精心调教过的。他竟没有人性宠物的天性,服从性极强地将自己圈在衣物当中。纯色的蓝领结规整地扣在脖颈,领口的方巾也是纹丝不动地保持着堆叠的模样。他将手里的玫瑰花举高了些许,那是最近几年时兴的品种,有些奶白的颜色,像是油画棒涂抹出来的细腻质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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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云是不懂那些弯弯绕绕的,有机会离开别墅对他来说十分新鲜,这里有许多生面孔,但是大家都是喜气洋洋的面相,应该同郑先生的教诲是一致的,所有人都会幸福。他喜欢亮晶晶的事物,满怀激动地走过玻璃栈道,听说先生和未来的妻子也会经过这里,虽然白云不是先生的妻子,但一定是最听话最受喜爱的狗狗。
“是有人教过你这样讲吗?”虞小姐知道自己该离开了,她甚至不该接受这朵花。自己的家境只能算是这座城市里面的新贵,难听点应该叫暴发户,和郑鸣铎这样的商业巨鳄比起来,多少有些小巫见大巫的意思。可是白云的知节守礼让人越发好奇,它究竟是人形宠物中的异类还是“教导有方”呢?
她本想看看便好,对方反而先打起了招呼,那个在谣言与攻讦中看不清脸的狗,施施然地向虞小姐颔首,转过了身子。
虞小姐捻弄着手指,有些职业病犯了。她在男式服装上颇有造诣,但是一直未曾遇见像对方这样契合自己个人品牌气质的人。
她点头示意,提起裙摆,有些不忿地攥紧拳头。
他轻车熟路,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目光,走向了郑鸣铎的房间。彼时男人正整理衣领,和白云身上同色系的西装被他穿出另一种味道。更加沉静,优雅。白衬衫敞开的衣领露出一块瓷白的皮肤,锁骨的形状若隐若现。他手中正攥着一条格纹领带,有些意外于白云的到来,便一边系一边询问:“这么跑到这来了,迷路了?”后半句的疑问夹带着轻笑,尾音悠长,漫不经心。
其实是两个人心知肚明的玩笑话,尚未成年时为了讨得主人的侧目,白云多次打着这蹩脚的理由挤进郑鸣铎的房间,把戏玩的多了,总会有人抓住小尾巴,何况家里这只尾巴又大又显眼。
“先生的妻子应该很漂亮,他们会很幸福,对吧?”白云歪了歪脑袋,自然而然地把问题抛给了虞小姐。这个小动作让他脸上有了一分稚气未脱的娇憨,然而违和的是,他的五官是清晰深刻的画风,浓眉还随着疑问的调性挑了起来。
色颗粒。他的右眼是十分干净澄澈的颜色,像是一颗雕琢精细的琥珀,此时正一眨不眨的倒映着景色。白色西装把身材的优势发挥到极致,让肩背愈加开阔硬挺,剪裁得体的布料将身材本应有的压迫力缓和了,面料本身的高级也遮掩了些许的锐气,让那呼之欲出的野兽归附与文明。
走近了,才意识到对方究竟有多么高大。姑且当作异性来看,身高也有些叫人牙酸。
“郑先生教得好,白云笨的。”真的交流起来,白云的话语就脱离人类那种符合语法和逻辑表达的形式,有些僵硬了。好在语气还是软的、坦诚真挚的。
“我们都会幸福。”大狗抽出了一枝花,那上面连刺都处理得恰到好处。他绅士地献给有些迷茫的虞小姐,嘴角微微翘起,十分乖巧听话的味道,让人忍不住想摸摸他的头。俯身低头看过来的时候,那对鸳鸯眼才展露全貌。他拥有着墨水一样晕染的左眼和琥珀色的右眼,透着一种异样的、残缺的美感。
什么郑先生,就是个一肚子坏水的家伙罢了。
“啊,当然。你也会幸福。”虞小姐有些不寒而栗,如果一言一行都是出至于郑鸣铎的教诲,那么教育白云对华家的小少爷敬重,是因为完全不想给予人形宠物任何作为人类该有的嫉妒心吗?
如果是自己去送,一定会得到先生夸奖的摸头吧?忙着婚礼的先生太久没理会白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