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厘:“你还不如元歌呢。”
对于容祈的事迹,凌霜华自然没少听。
稀罕了。
在凌女士惊讶的目光下,她没好意思说出口。
在程厘的目光之下,凌女士赶紧改口:“太尴尬了。”
太丢……。”
程厘闻言,露出无语的表情。
她不信,这次还会出差错。
凌霜华赶紧主动转移话题:“刚才容祈一瞧见我,立马就认出我是他的高中老师,特别客气的跟我打招呼。没想到现在他这么有出息,都还能记得高中老师。”
过了一夜,阳台上刷干净的拖鞋,已经被晒干。
毕竟哪怕是一中这样的学校,容祈这种学生,属于超级荣誉校友那种。
程厘听到最后,实在疲了:“你这是又见着别人家的孩子,激动了。”
“他单身!”
凌霜华不忘叮嘱道:“鞋,鞋,记得穿结实点。我不知道你们年轻人怎么就爱穿那个夹脚凉拖鞋的,夹着脚趾不难受吗?”
凌女士轻咳了声,说道:“虽然说事业上,你是远远不如人家。但在个人问题上,你还是比他强。”
也不是。
等她开门时,就听凌女士又喊道:“去人家还东西,不能空手。买点东西带过去。”
程厘有点儿没忍住,被自己呛的连连咳嗽。
最起码在她把鞋子踢飞出去的时候,孟元歌毅然决然地将她的鞋子拿了回来。
“妈,你就陪我去吧。”程厘在家哀求。
有母爱,但是不多。
“那你找元歌陪你一起去,”凌女士坐在沙发上,继续看她喜欢的狗血剧,屁股都没挪动一下。
因为现在她连最后一个优点,都没有。
“……”
“嫉妒啊?”凌霜华横了她一眼,慢条斯理安慰说:“你跟人家容祈比,也不是全然没有优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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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厘一听笑了,她居然还有能赢过容祈的地方。
据说今年一中的校庆,校长就打算将这些杰出校友,都请回学校。
程厘这次学聪明,换了双板鞋,鞋带牢牢系着。
程厘准备去还拖鞋,但凌女士觉得昨天的事儿实在有些社死,坚决不去。
她摆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。
容祈这种人,从小到大就属于那种父母口中,让人嫉妒又讨厌的别人家孩子。
应该说她更惨,毕竟容祈只是单身,而她是惨被劈腿。
程厘实在没办法,到门口换鞋。
这么一想,更扎心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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