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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招弟,那我们就买这个,妈妈拿这个给你做棉衣。”
当时陆放的解释是,陆显宗他爹娘都去世了,他从小就是个孤儿,当然要对他好一些。
“好,谢谢妈妈,妈妈对招弟真好,招弟最喜欢妈妈啦。那妈妈也要给自己做漂亮的衣服哦!”
“我……我喜欢这个……”招弟低着头,小心翼翼地指了指一块红色系的艾德莱斯。
“妈妈,我……”
【呜呜呜呜招弟太懂事了,懂事得让人心疼啊】
哪怕陆显宗一件衣服只能穿一阵子就短了,陆放和陆富贵也一直给他穿最好的。
妈,你说,你是更喜欢哪种?”
果然孩子还是亲生的好,以前她对陆显宗掏心掏肺,总因为陆显宗“从小就没了爹妈”而多关心他,结果从未得到过陆显宗任何一句感谢。
【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到底经历了什么苦难才这么懂事呢】
那会子郑清秋也信了,如今知道陆显宗是陆放的儿子,陆放只是重男轻女后,只觉得又恶心又憋屈,更多的是对招弟的愧疚。
招弟抿了抿嘴,终究是害怕郑清秋失望,于是点头。
“招弟,妈妈有钱,妈妈会做针线活,能买得起这些,我们招弟就值得这么好的,妈妈想给你买,你要是拒绝的话,妈妈会难过的。”郑清秋又摸摸招弟的后脑勺柔声道。
“好的哦。”郑清秋抱着小招弟,心都要化了。
原著里她过得那么清苦,还不是因为把挣来的钱都给陆放了,以后她不再管陆放和陆显宗,她和招弟就可以过得滋润些。
可是在陆家,似乎不需要这样。
她的钱,养招弟和自己,确实是够的。
“不用的妈妈。”小丫头又摇摇头,“妈妈,招弟还在长身体,长高了长大了,衣服就得换新的啦,不用做太好的,浪费呢,我们要这块就好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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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不可以骗妈妈。”
陆显宗只比招弟大一岁,家里好吃的好喝的都给他,他个子长得比招弟快多了,陆放和陆富贵也从来不在他身上省衣服的钱。
小孩子长高长得快是没错,家庭条件不好的,为了省钱,不给孩子做太贵的衣裳,也是考虑了实际情况的。
郑清秋看着招弟认真的表情,也是一阵心疼。
郑清秋说得很温柔,也很认真。
招弟又抱住了她刚才抱过来的那捆麻布。
她把招弟单独挑中的那一捆艾德莱斯抽出来。
粉丝群里的读者们都泪目了。
郑清秋的嘴角勾了起来,她就知道,小孩子对这种颜色鲜艳,花花绿绿的布料,是没有抵抗力的。
招弟抿了抿嘴,欲言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