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才不会把傅枭的名字纹在身上。
现在才刚天黑,酒吧街上的人并不多,度念打算穿过酒吧街,去对面的公交站台坐车回去。
男人沉默了一瞬。
丢下这两个字后,傅枭没有再看他,冷声吩咐坐在前面的叶助理,“告诉林瑟在门口等我。”
林瑟是最近当红的一个流量明星,她之前邀请过傅枭一起参加晚宴,但被叶助理代为拒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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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以后离开傅枭了,他就把“傅枭王八蛋”几个字纹身上,再拍套写真送给傅枭。
寒风侵肌,他埋头走了没多久,就走到了一条酒吧街。
度念把盖在腿上的毯子叠好放回原位,自觉地下了车。
刚关上车门,面前的车就呼啸而去,扬起一地的尘土。
他垂下长睫,遮住眼里闪过的情绪。
傅枭不喜欢在他身上看到任何瑕疵,除了他自己留下的。
回去傅枭看到他手上的笔迹,脸色瞬间就黑了,抓着他到洗手间搓干净了还不够,又按着他在花洒下冲了许久。
现在度念不能让傅枭满意,傅枭身边的位置自然就空了出来,只能留给别人。
当天晚上,他被弄得很惨,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。
度念当然知道傅枭的这个臭毛病。
叶助理犹豫地看了一眼度念,还是掏出手机联系了林瑟。
车子下高速后,停在了路边。
起袖子,给他看手上的纱布。
果然,那道声音更冷了几分:“你知道我不喜欢在你身上看到这些。”
以前刚被傅枭带回来的时候,他还不知道傅枭的这个毛病。直到有一次他没带手机出门,又被人刮了车,图方便就让那人把电话号码写在了他手上。
管得真宽。
这个看似真实的世界,其实是一本小说里的世界,还是一本烂尾的小说。
当然,他跟傅枭的初遇并不是偶然。是他知道傅枭会出现在这里,故意在这里的酒吧找了份工作,这才遇到了傅枭。
傅枭说不定是把他当成了一件收藏品,所以才不容许他身上有任何破坏美感的痕迹。
这个想法让度念解了点气,但也只是想想而已。
等车子没了影,他拢了拢身上轻薄的礼服,打了个寒颤,脚步匆匆沿着马路往前走。
“下车。”
度念站在路边,看着车子远去。
虽然这伤口不是他故意弄出来的,但度念还是立刻服了软:“我知道,下次不会了。”
度念看了一眼他的脸色,已经预料到等会要发生什么。
他对这条酒吧街还算熟悉,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他就是在这里的酒吧遇到傅枭,然后被带回去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