祝卿安又接着说:“在学校就总是坐着,太累了,想走一走。不过你不方便的话,就打车吧。”
修长结实的胳膊,从手腕,到大臂,是一大片龙腾虎跃的纹身。
傅亭征求祝卿安的意见:“你想吃什么?”
“这个啊,买的时候没注意,看着又是龙又是虎的挺有气势,就买了。买完才发现是恶搞纹身。幸好不明显,不仔细看看不出来。”
“哇,在一中考第一,那不是得预定北清大学了?”
祝卿安实在好奇傅亭的格子外套下藏着什么。
她猜傅亭会答应。傅亭的性格很好判断,是那种考虑别人多过自己的人。而且因为傅玉的原因,傅亭现在对她怀有愧疚。
“为什么会有小猪佩奇?”
很符合她对街头小混混的刻板印象。
外面太晒,蝉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,吵得人脑瓜子嗡嗡的。
果然,如她所料,傅亭一咬牙,脱掉了外套。里面,穿了一件很普通的白色t恤。
祝卿安问:“可以把你的外套借我披一下吗?”
“会不会太热了?你皮肤好像很薄,可能会晒伤。”
但是温度太高,傅亭怕祝卿安热,准备打车。
“谁说不是呢。”
书城和医院离得不远,走路过去大概二十分钟。
她在树荫下环顾四周,“书城附近有一家冷面,去吃那家吧。”
说着,傅亭转过身,把右边的胳膊翻过来给祝卿安看。“这边是玲娜贝尔。”
“对,我学生。”每每和别人谈起祝卿安,李莎莎总是感到自豪,“长得漂亮,性格沉稳,学习用功,经常考年级第一,一点也不要父母操心。要是我家小孩以后能长成这个样子我就满足了。”
傅亭犹豫了:“这……”
祝卿安却说:“我想走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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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上没有太多行人。这个点,除非必要,谁也不想到外面被太阳烤。
桦城的夏天,中午温度能达到四十度。吹过来的风都是滚烫的。
“太热了,想吃凉一点的。”
两条胳膊都是。
只是,她盯着傅亭左臂的纹身看了一会儿,从中间发现了一只小猪佩奇。
她直觉,那是距离她很遥远,又有致命吸引力的东西。
傅亭不好意思地挠挠头:“在学校怕被人看见了,影响不好。也怕吓到你。这是我贴的,不是纹的。”
窗户,又叮嘱了一句:“千万小心。”
摇上车窗,司机边倒车边往祝卿安身上瞥了好几眼,问李莎莎:“您是一中的老师?那是您学生?”
车子缓缓开走,傅亭向她挥手告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