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128章(2/2)111  七年之痒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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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穿衣的季节,毛衣显然有些热了。

柜门合上,也一并关掉了余景原本要走的另一条路。

他把书收进自己的行李箱,塞进次卧储物的衣柜里。

余景不跑远,就在小区里转一圈回去。

木质推拉门在轨道上滑行,发出钝钝的闷响。

余景很喜欢吃他家的草莓蛋糕,以前住这边的时候就喜欢买。

四月中旬,归归一只耳朵立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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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盯着那只小白狗,扯着狗绳就要过去。

余景带它去打最后一针疫苗,顺便想为不久后连珩的生日预定个蛋糕。

冬天很冷,这种宅在家里的日子比较舒坦。

余景一手牵着归归,另一只手扯扯自己的衣领,决定回家就换衬衫。

而当他翻找到自己去年买来的备考资料,才突然发觉原本计划好的资格考试,现在已经错过了报名时间。

就是日子要提前一些,且名额有限。

选定好蛋糕的款式,余景交了定金。

盈亏都有,但基数在那,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。

也不辜负海里的舍命相救,把后半生都赔给他。

连珩偶尔失联偶尔诈尸,失联时基本都在出外勤,诈尸时大概率要回来了。

那家店铺算是私厨,明面上只卖面包,但偶尔也支持预定蛋糕。

出店铺时临近中午,艳阳高照。

后来归归长大了,得出去遛。

余景就这么数着日子等来了春天,阳台上的草莓开了花,归归的耳朵也摇摇晃晃要立不立。

余景开始正儿八经当起了宅男。

停暖气的那天,余景打开窗户,桌边把家里来一遍大扫除。

狗也接回来了。

其实也无所谓,在哪儿都是一样。

余景当即把手放下,迅速环顾了四周。

他无语,拽了拽狗绳,低头问道:“你想干嘛?”

归归已经长到有余景小腿高,跑起来摇头晃脑,浑身充满着用不完的牛劲。

随意翻开几页,草草扫过其中内容,很快就放下了。

后来和祁炎分开,也搬了家,就没再来过这家店了。

连母给它起了个名字,叫归归。

结果还没扯几下,归归突然停下,尾巴一竖警觉起来。

既然已经选择了连珩,就老老实实呆在b市。

余景拿起书本,放下拖把,直起腰。

没发现什么可疑人物,反倒是看见路口窜出来的一只小白狗。

学着养狗、种菜,顺便研究股票,倒腾债券。

巧得是打疫苗的地方离他原来的家不远,余景绕了些路,去了曾经爱去的面包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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