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没,有些痒。”于思煜胡乱的搓了搓耳朵,搪塞了一句“谢谢你的笔芯”便转了回去。
落在草稿纸的墨越来越淡,于思煜抬起笔对着光看了看,发现笔芯已经彻底没了水。他把笔放在桌上,低下头便开始在桌膛里翻找笔芯,最后只翻出了个空荡荡的盒子。他叹了口气,想着算了,反正快下课了。
“谢谢。”于思煜的右手仍握着自己的耳朵,于是大费周章的将身子再往后扭了一下,才用左手接过笔。
#从朋友们(以及暗恋者)视角,会误以为已经是女友了。
李之洲在纸上画了一下,确保能笔能写后便把笔递了回来,“给。”
此时,这位亲兄弟正瞪着大眼睛等着于思煜一块去吃饭。
这是一份小小的补充说明。
于思煜紧紧盯着他微微泛着粉红的指尖,默默地咽了口唾沫。
“耳朵。”李之洲的眼皮向上掀了一点,开扇的双眼皮叠了起来。
“刚刚弄到你了?”
【作者有话说】
雨伞
沈言是于思煜的舍友,两个人都是活泼的性子,所以一拍即合臭气相投,认识没多久就处成了异父异母的亲兄弟。
“啊?”
烦死。那根本不是错觉。
一只手从于思煜的身后伸了过来,擦过他的耳朵,拿走了桌面上那只偃旗息鼓的笔。
于思煜已经没有心思再去解题了。他轻轻咬住下嘴唇,咔嚓咔嚓反复摁着笔上的按钮。
于思煜在想事情时,总会不自觉地转笔。笔在手指间转了几圈,啪地掉到了桌面上,他那离家出走的思绪也随着这一声“啪”而驻足回首。他轻轻地吸了口气,把笔捡了起来,准备最后再解一道题就收拾东西去吃饭。
李之洲从半站着的状态下坐了下来,不紧不慢地拧开笔。他的动作很轻,一点声音都没有。拧开,把没有水的笔芯抽了出来,再把新的笔芯插进笔筒,拧回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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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了很大的力气,才将心里的那些欢欣雀跃的火苗摁了下去。火成功地被扑灭了,只留下一地的火星子。
下课铃一响,沈言就跟只挣脱了链条的野狗似的一下窜到于思煜桌子前,“煜哥,走走走,去食堂。”于思煜看了他一眼,觉得这个人不但是动作,连那副仿佛饿了三天没吃饭的神情都跟野狗如出一辙。
于思煜小小地吸了口气,捂住被手的温度燎红了的耳朵,转过了身。
与学姐处于暧昧接触阶段。(高中谈不了一点,要好好学习)
李之洲这个人是真的很温柔。
“下着雨呢,大家都跑不快。”于思煜把笔塞进笔袋,从课膛里抽出书包,“你带伞了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