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天。”他的目光低低地落在自己的脚尖上,温柔道:“谢谢你之前的照顾。”
余东整个人微微一僵。
人生总是起起落落的,他已经习惯了面对经济危机的日子,可如同他对着余东说出的那句话,也是在他曾经的家里,他有过一段很美好,很美好的回忆。
他有着对房子绝对的支配权,现在他决定不再把房子租给江寻了。
余东瘪了瘪嘴,抓了两把头发,突然对这个人升起一股同情,“你别怪我啊,最近缺点钱,我打算把这套房子卖了,不是因为你不肯卖琴。”
然而他知道,带着头盔的歌手一开始会引起一部分人的兴趣,但这种兴趣随着时间流逝,也一点点地消减了。
副店长看着他抱在怀里的头盔,冷哼道:“忘了告诉你,以后不用来了,我最近新面了一个女歌手,人美歌甜,哪像你,带着头盔生怕别人看上你是吧?”
余东咽了咽口水,“我一直很好奇,你说你有喜欢的女人,该不会是骗我的吧?真有这么一个人?”
还是不习惯没有琴的日子,总觉得灵魂在喧闹,直到把琴背上的时候,他才有了一点充实感。
但他曾经有过一个很美满的家庭,住在青山市最早开发的那一批别墅区里,每天最快乐的事情就是听母亲拉琴,那时候流行吉他,他便没有继承母亲的那把小提琴,而是选择了去学吉他。
他每一场都很努力地在唱歌,哪怕身体再不舒服也从没有请过假,竭尽所能地迎合客人的口味,唱着那些与气氛合恰的歌。
“你给我说过,当时我还说那是很美好的回忆。”江寻不带有任何抱怨地笑了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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余东那张看起来纵欲过度的脸紧皱成一团。
余东道:“不是给你说了吗?缺钱好吧。”
等到再出来,他背上已经多了把琴。
行李已经收拾好,一个普通尺寸的行李箱就装下了江寻的所有东西,他给余东倒了杯水,至于杯子他并不想带走。
当发出的deo引起了老板的兴趣,可老板却要他低价贱卖的时候,他整个人都陷进了泥潭,怎么都挣扎不出去,他一直笔直的脊梁彻彻底底地弯了下去,冷漠地将这些年来写的所有歌,全都打包出给了那位老板。
但这点充实感又不能住进去,琴只是一把琴而已,并不能给他一个家。
嗡地一声,脑子里那根绷着的弦突然断了。
副店长口沫横飞地骂了一大通,江寻却只听到了那两个字——
他没有家了。
还是喜欢着他的音乐的。
家……
“什么时候搬走?”余东穿着鞋子,双脚踩上了客厅里唯一的那张沙发,目光嘲讽地注视着眼前的一切。
结束今天的工作后,江寻再次找到副店长,问起了转正的事情,距离承诺转正的时间已经过去有大半个月了,直到现在却还是没有签合同,他心是悬着的,总害怕哪天自己会再次失去这份工作。
江寻将那把琴递给了他,“我就要三万,现在转给我,至于你收多少,我不问。”
垃圾。
生活再一次回到原点,而这一次,他拨动琴弦的手居然在控制不住地颤抖,他连弹琴都显得有点心有余而力不足了。
他甚至觉得老板有点可怜,花钱买了一堆垃圾。
江寻轻轻嗯了一声,“我记得以前你说很喜欢这套房子的。”
“把我的琴卖了吧,我猜,买家应该给你开了个很不错的价。”
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卸下了一些东西的缘故,他整个人都带着点轻松,笑起来的时候简直美得惊心动魄。
“可是我……”
余东在房子里扫视了一圈,“……我有说过这样的话吗?不过我小时候的确在这房子住了几年,当时还挺喜欢隔壁那个女的。”
“可以不卖这套房子吗?毕竟还算有段不错的回忆。”江寻问。
“可是个屁,待会去结工资,结完了就赶紧滚,当初要不是看在陆少的面子上,我早把你赶走了,一股小家子气,又他妈不喝酒,还带着头盔装逼,你当我这里是什么垃圾收容所吗!唱歌好听算个屁,你懂什么叫激情吗!激情——!”
江寻点点头,不知道是打趣还是真心,眉眼弯弯地说道:“小时候的隔壁女孩儿。”
其实江寻还没有找到房子,可当他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的时候,他却并没有先去找个酒店充作落脚点,而当他路过一家琴行,他又鬼使神差地走了进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