彩央早晚温差大,阴凉的时候很冷,但只要在太阳底下,整个人就是暖烘烘的,金色的阳光铺在他身上,惬意得不行。
叔:睡了就跑?
祖唤租了间民宿。老板叫格桑,是个三十多岁的年轻女人,经常戴着彩色的头巾,独自经营着一栋三层的民宿,为人热情,招待也很周到,切实做到了大堂墙壁上那幅刺绣的题字——宾至如归。
如果不是胳膊上还有一道道抓痕,他当真要以为昨晚只是一场梦。
秋臻:“我不是为了所谓的胜负……祖唤,是我需要你——”
秋臻昨夜处理到很晚,所以睡得极沉,也踏实,等他缓缓睁开眼睛准备和祖唤说声早安的时候,旁边却没人。
院子里,祖唤坐在软椅上晒太阳,这是他过来的第三天,在上飞机前他和秋颂交接完了一切工作,并且没和他说自己去了哪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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哇,我太厉害惹,这么多字~
【??作者有话说】
祖唤干干地笑了笑,哑着嗓音说:“谢谢您,不过不用了姐,我的脚已经没事了。”
因为老板的关心,祖唤的记忆不受他控制地回到两天前。
看着空无一人的房间,他确信,祖唤跟他睡过后跑了。
格桑养了一只虎斑猫,胖得像个球,非常温顺,也爱粘人,没事儿就躺在祖唤脚边打盹儿。
祖唤已经揽过他的脖子吻了上去,极占主导地位的亲吻,像是在宣泄情绪,也像在惩罚,秋臻停顿片刻后反搂着他。
◇ 纠结
唤:不光睡,我还打呢!?
浴室里的温度升了上去,门上影影绰绰……
“弟弟,你的脚好些了吗?我阿爷泡了药酒,给你搓一搓好不好?”格桑拿着一个矿泉水瓶走进院子,里面装着浅黄色的液体,隔着点儿距离都能闻到白酒的味道。
“但我太愚蠢了,还要试探。”他自嘲地笑了笑,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地沉默了一会儿,他哑着声音继续说,“祖唤,对我而言你一直很特别。”
彩央小县城,位于西南地区,四面环山,因为海拔高,周围山上还积着没化掉的雪。县城里的温度很合适,阳光灿烂,天空湛蓝。这里属于少数民族聚居区,民族特色别具一格,不少人都来这儿旅游。
“没事就好,那我把药酒放在大堂的置物柜上,以后兴许有人用得到。”格桑的声音渐渐远去。
当成像秋颂一样的小孩儿,所以不反感你靠近,但我意识到你是个男人,并且和我不具备亲缘关系后,我还是喜欢你挨着我。”
他在酒店找了一圈,依然没看到祖唤。
“我凭什么相信你?”祖唤喉头微哽。